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zhāngsōngtāo)
为建立健全大运河以及周边文化、文物、古迹保护(bǎohù)的检察公益诉讼(sùsòng)协作机制(jīzhì),落实“河长+检察长(jiǎncházhǎng)”职责,保障国家大运河安全(ānquán)、堤防安全,5月30日上午,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héwùjú)、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在大名县检察院举行“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南乐县检察(jiǎnch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江艳伟,大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艳涛,南乐、大名两院部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干警,两县河务局、水利局(shuǐlìjú)、文旅局、环保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相关(xiāngguān)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huìyì)会签并宣读了《河北省大名(dàmíng)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海委漳卫(hǎiwěizhāngwèi)南运河大名河务局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 关于“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jīzh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大运河”检察(jiǎnchá)(jiǎnchá)公益(gōngyì)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xiétiáo)、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xiànshí)紧迫感,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zhínéngzuòyòng),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大运河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nénglì)不断提升,联手协作保护大运河生态环境。二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聚焦大运河领域内的侵害国家(guójiā)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突出问题,以水旱灾害防御方面、水资源管理方面、河道(hédào)河滩管理方面、水土保持方面等为重点领域,加大协作力度,提升河道流域保护治理水平。三要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jīzhì)。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双方区域的违法事件及其特点,对(duì)跨区域涉及双方的问题线索及时(jíshí)移送,着力推进协同治理、系统保护。
大名县院检察长李艳涛表示,《意见》的(de)(de)签署,是落实最高检深化跨(kuà)区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创新探索。今天的签约正是检察协作回应运河无(wú)界、保护有责的时代命题,协议的签署是崭新的未来,我们将推动两地在河流水系、共治文化内涵(nèihán)挖掘、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创新篇章。
南乐县院检察长江艳伟(yànwěi)表示,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gǔdài)交通的(de)大动脉,不仅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更是我们(wǒmen)共同的责任田。本次(běncì)联合会签是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共同推动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加强两院各项工作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携手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协作机制的深入实施(shíshī)。
与会人员(rényuán)就如何开展好大名段、南乐段河道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jiāoliú),共同探讨大运河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
今后,南乐、大名两地将(jiāng)持续(chíxù)深入交流,进一步强化检察协作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业务交流、信息交流与共享(gòngxiǎng),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公益诉讼新模式,共同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大运河”流域(liúyù)高质量发展,让大运河焕发更加美丽的光彩!

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zhāngsōngtāo)
为建立健全大运河以及周边文化、文物、古迹保护(bǎohù)的检察公益诉讼(sùsòng)协作机制(jīzhì),落实“河长+检察长(jiǎncházhǎng)”职责,保障国家大运河安全(ānquán)、堤防安全,5月30日上午,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héwùjú)、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在大名县检察院举行“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南乐县检察(jiǎnch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江艳伟,大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艳涛,南乐、大名两院部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干警,两县河务局、水利局(shuǐlìjú)、文旅局、环保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相关(xiāngguān)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huìyì)会签并宣读了《河北省大名(dàmíng)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海委漳卫(hǎiwěizhāngwèi)南运河大名河务局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 关于“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jīzh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大运河”检察(jiǎnchá)(jiǎnchá)公益(gōngyì)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xiétiáo)、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xiànshí)紧迫感,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zhínéngzuòyòng),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大运河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nénglì)不断提升,联手协作保护大运河生态环境。二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聚焦大运河领域内的侵害国家(guójiā)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突出问题,以水旱灾害防御方面、水资源管理方面、河道(hédào)河滩管理方面、水土保持方面等为重点领域,加大协作力度,提升河道流域保护治理水平。三要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jīzhì)。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双方区域的违法事件及其特点,对(duì)跨区域涉及双方的问题线索及时(jíshí)移送,着力推进协同治理、系统保护。

大名县院检察长李艳涛表示,《意见》的(de)(de)签署,是落实最高检深化跨(kuà)区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创新探索。今天的签约正是检察协作回应运河无(wú)界、保护有责的时代命题,协议的签署是崭新的未来,我们将推动两地在河流水系、共治文化内涵(nèihán)挖掘、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创新篇章。

南乐县院检察长江艳伟(yànwěi)表示,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gǔdài)交通的(de)大动脉,不仅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更是我们(wǒmen)共同的责任田。本次(běncì)联合会签是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共同推动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加强两院各项工作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携手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协作机制的深入实施(shíshī)。
与会人员(rényuán)就如何开展好大名段、南乐段河道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jiāoliú),共同探讨大运河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
今后,南乐、大名两地将(jiāng)持续(chíxù)深入交流,进一步强化检察协作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业务交流、信息交流与共享(gòngxiǎng),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公益诉讼新模式,共同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大运河”流域(liúyù)高质量发展,让大运河焕发更加美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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